今天报章上耸动的标题吸引了我的注意力..."马来少年心捐机器心脏女孩"...感觉很好,一个少女的生命得以延续了...
器官捐献,是我一直都很想去做却又没有做的事...觉得它真的很有意义,很好....我曾试探性的询问过妈妈关于这件事.结果,她还以为我要去自杀,因为问了这么奇怪的问题.老一辈的人总是不赞成器官捐献这种事,总觉得应该要保有全尸.其实,换个角度想,与其保有全尸,不如让其遗爱人间,不是件更好的事吗?
Friday, October 5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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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comments:
说得好!与其一切归土,不如遗爱人间。我已在我的部落格的友谊链接里加了碧碧的链接。祝咱们:友谊长存! ;-D
笑林:
对啊!遗爱人间,造福人群,多么美好的一件事!呵呵!多谢你的友谊连线!
遗爱人家说的好!
看了这篇新闻,我本来也想在blog上写些看法。因为很多人对于捐器官这样的话题很敏感,甚至是感觉可怕。有些还是年轻人呢。
值得庆幸,当初我这样做的时侯,我妈妈起初也很排斥的,但现在也开始接受这样的做法了。
爱睡觉的猪:
因为报章,所以让我直觉的认为器官捐献应该会是件普遍的事,尤其是对年轻人。。。至于老一辈的人,要改变他们那根深蒂固的想法或许有点难呢!你已经是器官捐献者了吗?很好噢!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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